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海南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2〕34号)和《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2022年版),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海南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二、申报材料(一)海南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三、申报和评定程序(一)海南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由省旅游诚信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程序进行,(二)申报单位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2022年版)进行自检,递交海南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等材料,(三)省旅游诚信建设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定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四)海南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对于获评2022年海南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1-2家申报2022年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二)各市县旅文部门应严格按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2022年版)要求,附件:1.海南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2.《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2022年版)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2022年3月21日(联系人:王君、舒敏、白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