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2219:39信息来源:慈溪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浏览量:35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慈溪市农村互助保险试点深化项目合作协议》和《慈溪市农村保险互助社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确定对慈溪市龙山农村保险互助联社给予补助75.45万元,对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给予补助11.18万元,对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给予管理费用10.8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6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反映情况,附件:2021年慈溪市龙山农村保险互助深化改革试点项目补贴明细表.doc联系电话:63837372(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63837223(市财政局)慈溪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