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根据《福州市激励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的五条措施》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福州市“人才飞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福州市用人单位在市外实际控股的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的机构以及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二、申报时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9月18日三、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2.“人才飞地”拥有至少100平方米固定办公与研发场地,3.“人才飞地”具有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的基础和经验,4.“人才飞地”具有一定技术研发力量,拥有不少于5人专兼职研发团队,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人,四、支持政策“人才飞地”研发成果归我市用人单位所有,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六、联系咨询方式联系人:郑晓昆、陈晓婷联系电话:87114127,83351230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3号楼515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与对外合作处附件:福州市“人才飞地”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