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科学技术厅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按照职能职责负责本处室的工作,第十条科学技术厅及各处室要统筹推进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第十五条科学技术厅及各处室要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第十六条科学技术厅及各处室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第二十四条科学技术厅各处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四十二条科学技术厅各处室提请科学技术厅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第四十三条科学技术厅及各处室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第八章会议制度第四十五条科学技术厅会议包括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第四十九条科学技术厅专题会议由厅长、副厅长主持召开,(三)研究处理需要提交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等,第五十一条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题,第五十三条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和厅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科学技术厅对有关处室落实决定事项不符合要求的,各处室发布涉及科学技术厅重要工作部署、科技创新发展重要问题、与各类创新主体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