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一届惠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安排,按照《惠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形式审查,共16家组织资格审查合格,如认为上述组织有违反市政府质量奖评价宗旨的事项,请于2023年8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信函以发出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反映意见,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住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邮箱:gdsjj_zlfzc@gd.gov.cn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1号楼905附件:第一届惠州市政府质量奖资格审查合格名单.docx惠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