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消费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有关工作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示范内容(一)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是指上一年度平均月活用户数量不低于1亿,为公众在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智能化、数字化、便利化信息消费服务、具有促进消费作用的互联网行业大平台,满足消费者数字化体验及服务需求的消费载体,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本区企业和单位申报示范项目,各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填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3),一律不得推荐申报示范项目,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各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择优推荐参加工信部组织的申报工作,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附件4)、《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纸质版两份,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方向)3.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4.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2023年8月16日(联系人:市工信局信息技术发展处蔡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