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发〔2023〕18号街道各单位:现将《容桂街道支持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及《容桂街道产学研合作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第三条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是产学研合作工作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后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公示立项并给予对应资金扶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公示立项并给予对应资金扶持,同步出台《容桂街道产学研合作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根据该管理细则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将追回已拨付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容桂街道产学研合作项目资金管理细则第一条根据《容桂街道支持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第四条评审流程(一)申报材料提交至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拨付工作,正式立项的项目需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签订合同书,第七条项目验收(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合同书约定时间)两个月内向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须在合同书规定的项目实施终止日期前30日内向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申请延期验收,(五)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合同书上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验收,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出具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