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经济管理相关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参加国家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3年度参加国家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数为59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并仅限申报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凡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6.学术技术条件任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以来,7.考核条件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7)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技术人员,2.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高级经济师或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以来工作经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3.业绩成果条件任高级经济师或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以来工作业绩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1项国家级成果奖或2项以上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以奖励证书为准,4.学术技术条件任高级经济师或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以来,破格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并符合资历条件外其他申报条件的,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