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25人以内,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四、申报及遴选1.公布岗位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申报系统中查阅,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3.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设站单位须在9月20日前,五、有关事项及要求(一)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方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五)设站单位应按照项目要求管理和拨付资助经费,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按照项目要求管理,(六)设站单位须对获选人员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