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3〕32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信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示范内容本次申报围绕“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两大方向,遴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示范项目,(一)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是指上一年度平均月活用户数量不低于1亿,为公众在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智能化、数字化、便利化信息消费服务、具有促进消费作用的互联网行业大平台,(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消费体验商圈、信息消费体验街区和信息消费体验店等,二、申报要求(一)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在南京市辖区内注册,(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申报材料需要申报单位在“工信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线上提交,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联系人:创新产品推广办公室林启明68788887张园园68788915办公邮箱:njcxcptgb@163.com附件: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方向)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3.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