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34号)、《宁夏2020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总体方案》及《灵武市2020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灵农发〔2020〕16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对灵武市2020年剩余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附件:灵武市2021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拟补贴资金汇总表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951-4021412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0951-4021649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