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枣财社[2019]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函[2022]14号)、关于调整《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的补充通知二、政策对象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三、补贴标准个体工商户1万元,小微企业1.2万元-2万元四、申请条件个体工商户: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保12个月以上,小微企业: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工商登记后6个月内在所创办企业(实体)缴纳社保,在申请补贴当月有连续6个月以上的职工社保缴费记录,根据企业申报补贴时吸纳登记失业并正常缴纳社保人数(不含创始人)实行梯度补贴,其中: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不含社保转入人员)就业2人及以下补贴1.2万元,3-5人补贴1.5万元,6人及以上补贴2万元,五、申请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营业执照、近12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就业创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