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贵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于近期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条件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二、推荐申报材料(一)申请报告,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直属单位向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提出本辖区或本单位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五)已正式公布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三、推荐申报程序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市直属单位和其他组织推荐的申报项目,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属单位将申请报告、申报项目清单、申报项目材料(申报书、申报录像片及相关材料)、所属辖区人民政府函件及相关文件收集整理后,四、工作要求做好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贵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莫茹冰联系电话:0775-4560787电子邮箱:ggswwk@126.com邮寄地址:贵港市民主路198号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附件:1.贵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2.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3.贵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8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3.贵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附件2.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doc附件1.贵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