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科院下发的《中科院人事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合作协议》要求,我厅联合中科院西安分院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经我厅研究审定后,确定了14项拟立项项目进入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上述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者,可采取书面、电话等方式向科技厅科技合作处或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科技合作处联系电话:0951-5020127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951-5032301附件:2023年拟立项“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清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