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2〕245号)、《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北建发〔2022〕106号)文件规定,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3年8月25日前送渝北区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联系地址:渝北区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邮编:401120联系电话:67170920附件:2023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8月15日附件:2023年第二批工程监理企业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业务类型申请事项核查意见备注1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增项申请电力工程乙级专业资质乙级同意依申请按告知承诺制审批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