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沈阳市市级优秀文艺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经文化馆自评、材料复核、专家评选、上级机关确认等环节,评选产生11支市级优秀群众文艺团队,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按得分排名)1.苏家屯区文化馆文艺小分队(沈阳声远名扬传媒有限公司)2.沈阳市朝鲜族文化馆文艺小分队(沈阳市朝鲜族阿里郎艺术团)3.浑南区文化馆文艺小分队(沈阳市红舞台艺术团)4.和平区文化馆文艺小分队(和平区武之舞艺术团)5.沈阳市群众艺术馆文艺小分队(军旅之声艺术团)6.沈阳市群众艺术馆文艺小分队(辽宁省戏曲名家李静文工作室)7.沈阳市群众艺术馆文艺小分队(群艺馆久悦合唱团)8.铁西区文化馆文艺小分队(陈蓓舞蹈学校)9.沈河区文化馆文艺小分队(沈河区会友曲艺社)10.皇姑区文化馆,沈阳莺之韵女声合唱团(沈阳舞间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1.大东区文化馆,大东区万泉之声民乐团(辽宁米蓝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8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24-31619071(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共文化处),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