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融函〔2023〕279号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广州市汇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的通知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穗天商金报〔2023〕37号文收悉,广州市汇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溪小贷)已办理营业执照,该公司已接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非现场监管系统、广州市小额贷款公司瞭望塔智能监管系统,我局同意汇溪小贷开业,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汇溪小贷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他股东曾炽强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陈美环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二、核准汇溪小贷在我市业务范围为:(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三、汇溪小贷不得从事以下经营活动:(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向本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担保,(四)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超过500万元,指导汇溪小贷做好开业工作,并督促该公司向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天河区公安分局报送相关资料,广州市汇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