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家乡财政所、客坊乡财政所: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5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伊家乡兰溪村50万元,客坊乡中畲村50万元),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10科目,要严格执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建宁县财政局2023年8月14日伊家乡财政所、客坊乡财政所: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5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伊家乡兰溪村50万元,客坊乡中畲村50万元),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科目,要严格执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绩效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