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降低小微企业服务成本,根据《温岭市小微企业服务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入驻我市小微企业服务券平台的服务机构每季度可在平台上上架一批新产品,主要条件为:(一)服务项目符合服务券使用范围,(二)提供该服务项目的机构已入驻温岭市小微企业服务券平台,且具备开展该服务的资质,现对新上架服务产品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来电经信局企业科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6222304,附件:关于服务券平台上架新服务产品(第二批)的公示.doc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