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为深入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推广智能示范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12号),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吉工信装备〔2023〕219号),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属地企业按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参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3年)》中3个方面16个环节45个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以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2023年)》中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四大类行业领域内容,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详细内容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可登录工信部网站下载,请于8月23日前将申报书一式6份(电子版1份)报送市工信局,工信部网址链接:https://wap.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470ea56effc943e2bec5bc117e46b68d.html联系人:孟俊先0432-62049569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