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3〕475号)文转发给你们,积极组织本辖区已认定为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2年以上的企业申报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在广西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三)已认定为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2年以上的企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除外),(四)技术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六)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以上,二、申报流程(一)请申报企业2023年8月21日前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http://www.gxgycx.com)进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模块”进行数据填报并按附件2编制申报材料,(二)请申报企业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认定申请,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或Word格式)和纸质盖章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于2022年8月2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包丽丽联系电话:0775-4563422电子邮箱:gggxwjxk@126.com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政府C区143室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3〕475号)2.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模版)3.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及说明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14日文件下载:附件2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doc附件3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及说明.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