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的标准化奖励管理工作,第二章奖励项目标准第六条支持制(修)订标准,每项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给予资金奖励2万元,分别给予扶持奖励资金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分别给予扶持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分别给予扶持奖励资金20万元、10万元,分别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向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单位书面提出奖励申请,|申请标准制(修)订项目奖励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标准化奖励申请,申请本办法其他标准化项目奖励的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一)标准化奖励申请,组织专家组对标准化奖励项目、奖励标准等审核、认定,奖励的认定依据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以及省(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批准确认文件、正式标准文本或证书标志,第十二条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受理的奖励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第十五条参与同一项标准制(修)订起草单位有多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