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根据《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长科发〔2021〕37号,以下称“办法”)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1、2021年(含2021年)之前认定的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2、2022年新认定的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不参与今年的评价,3、2022年评价为优秀的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不参与今年的评价,二、评价依据见附件2,三、评价流程(1)在线填报:参与评价的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请登录长沙科技网(http://kjj.changsha.gov.cn/)的“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选择“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评价”类别,项目名规范为“2023年XXX科普场馆(基地)评价”,填写《项目申请表》,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等有关附件,2021年获得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普场馆(基地)还需上传科技资金使用明细及凭证,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逾期未完成填报的视为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评价,连续两次不参与评价的将取消“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称号,(2)开展评价,评价形式为现场考察和电子材料评审相结合,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组织专家对评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3)结果公布,根据专家评分和现场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评价的视为“不合格”,评价结果在长沙科技网上进行通报,四、结果运用(1)被评价为“优秀”的科普场馆(基地)以事后补助的方式分别予以1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2)一次评价为“不合格”的科普场馆(基地)按要求整改,参与下一年度评价;二次评价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