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为稳定我区外贸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4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国际化的实施意见》(区商务〔2022〕7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滨江区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专项资金和进一步推进产业国际化部分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及对象(一)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专项资金:支持在滨江区行政区域依法注册、纳税的外贸中小企业(2021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参加线上线下展会以及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资质认证等,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及拓展国内市场,(二)滨江区进一步推进产业国际化部分政策:支持在滨江区行政区域依法注册、纳税的外贸企业(2022年进出口额高于(含)6500万美元)参加境外展会以及开展国际认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二、具体要求(申报程序)(一)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网址为https://zxkt.mofcom.gov.cn/,申报年度选择为“2022”),支持内容和补助标准参照附件1,(二)滨江区进一步推进产业国际化部分政策:无需线上申报,支持内容和补助标准参照附件2,申报以上项目的企业请于2023年8月31日(周五)18点前,一式一份寄: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商务局1726室,联系人:莫兰电话:89520504虞文灏电话:89520503附件1:2023年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2:2023年滨江区进一步推进产业国际化部分政策申报指南.docx滨江区商务局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