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近期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第十批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场审核(一)审核时间、地点,(二)审核材料清单,由主管单位(部门)正式行文(即申报系统上传的纸质版原件),4.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任文件(或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业绩一览表中填报的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复印件请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二、答辩预通知(一)答辩时间、地点,(二)答辩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答辩总时长为8分钟,答辩人需要现场进行PPT展示,请于8月16日至17日送审纸质版材料时,一并上交答辩PPT的电子版(命名方式为:申报人姓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