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村庄分类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为期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实名反映,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匿名反映不予受理,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的最后一天,其它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将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4号,联系人:周燕清,附件:鼎湖区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xlsx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