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四川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川民发〔2012〕151号)精神,按照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安排,经社会组织自查自评、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评估委员会票决、等级公示等程序,现将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公告如下,一、4A级社会组织(1个)攀枝花市东区乐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二、3A级社会组织(2个)攀枝花市东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东区慈善会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审核:谭世飞责任编辑:王艺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