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2〕139号,“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对象为2022年广东省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做强跨境电商企业”支持对象为2022年广东省省级跨境电商企业,(一)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1.支持内容:开展的完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2.支持标准:每个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引领型)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做强跨境电商企业1.支持内容:开展的创新业态模式与应用,2.支持标准:每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龙头型)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成长型)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三、申报材料(一)基础材料1.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2.2023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2),8.企业近3年内所获得的中央、省专项资金明细表(含金额、资金名称、项目名称),(二)申请“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需提供以下资料1.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评审认定结果文件;2.与完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三)申请“做强跨境电商企业”项目需提供以下资料1.省级跨境电商企业评审认定结果文件;2.与创新业态模式与应用,四、工作要求符合申报的企业请按本通知要求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于8月18日(星期五)前将初审意见及2023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数据光盘)上报市商务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旧翼)24楼2428室),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docx附件2.2023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项目申请表.doc.doc附件3.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1.xls附件4.各区专项资金申报、初审情况表.xlsx广州市商务局2023年8月10日(联系人: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