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住建公告〔2023〕10号关于惠州市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资质限期整改的公告经核查,惠州市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净资产不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标准要求的条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现给予该企业3个月整改期,整改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整改期内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标准要求,将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特此公告,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