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州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周承裕等4人具有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于惠等6人具有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8月11日至8月17日,申报助理研究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如下(共4人):周承裕温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温州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心)张风帆温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温州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心)潘锋温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温州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心)朱琳瓯江实验室申报副研究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如下(共6人):于惠国科温州研究院(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杨薇国科温州研究院(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陈琦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林忠华温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温州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心)蒋世翠瑞安市人民医院陈知龙文成县现代农业与康养产业研究院在公示期限内,向温州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温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7-88962020,温州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联系电话:0577-88962051,温州市科技局职改办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