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开展2020-2021年度全市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说明:申报2020年项目的美术馆,开馆时间不晚于2019年1月1日,申报2021年项目的美术馆,开馆时间不晚于2020年1月1日),三、申报要求(一)项目要求1.申报项目须为各美术馆2020-2021年期间自主策划的展览项目或公共教育项目,须由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其为展览策划主体,(二)申报资料申报项目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申报书;2.能够证明申报单位资质的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民营美术馆须提供民办非企资质证明;3.展览项目须提供已出版的画册或参展作品图录;4.展览项目须提供数字化展示情况;5.其他材料(现场图片,相关活动资料,新闻宣传及观众评价等),四、申报程序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美术馆进行申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填写明确的审核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二)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申报时间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请于2022年4月8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报送至江门市美术馆(请使用邮政快递EMS寄送至指定地址),并在邮件封面注明“2020-2021年度全市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申报材料"字样,六、评选工作及监督管理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由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式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证书,附件:1.2020-2021年度全市美术馆优秀项目申报汇总表2.2020-2021年度全市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申报书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