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茂人社〔2021〕38号)有关规定,王金丽、何婉滢、陈洁娴、潘煜华、郑成鹏5人符合基层就业补贴条件,补贴金额为5000元/人,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止(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社会各界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可向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联系电话:0668-2158077),附件:茂名高新区2023年第四批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xlsx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