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草食畜养殖场户(企业、专业合作社):为确保我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顺利完成,依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2〕99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市财农〔2023〕33号)文件精神,请符合要求的草食畜养殖场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尽快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饲喂草食家畜,实现本地草畜平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养殖场户,2.具有较大规模的青贮收贮能力,带动种植玉米等面大、辐射能力强,能够满足本县青贮饲草料需求量的草食畜养殖场户(企业、专业合作社),3.青贮收贮能力不少于200吨的草食畜养殖场户,4.享受过牧草种植补贴的不在申报之列,5.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玉米等的收贮环节补助,有意向的相关单位请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7日向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出申请,联系人:李凯联系电话:0354-6622122地址:县政府前楼331室畜牧站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