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1〕18号)文件精神,经永宁县就创中心审核通过,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永宁县2023年第二季度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14日(节假日顺延)监督电话:80114618778050邮寄地址: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永宁县宁丰北街和永康路交叉路口处)附件:永宁县2023年第二季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示名单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