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文件精神,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按照跨省务工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经本人申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进行资格复审,初步认定李娜迪等119人符合享受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2867监督电话:0883-6129161联系地址: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附件:耿马自治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拟发放花名册(第一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