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增岗位补贴业务经办流程〉的通知》(闽就服〔2023〕2号)、《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开展新增岗位补贴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就服〔2023〕25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李报等173名人员为省内新就业人员,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连续参保三个月及以上,符合新增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社局社会保障股(基金监督股)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公示电话:22502001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2539278丰泽区人社局社会保障股(基金监督股)附件:2023年丰泽区新增岗位拟补贴符合人员名单(第二批)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