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活动,采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愿申报、审核把关、层层推荐、专家评估、公示监督的方式,评选10家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服务规范、信用良好、成效显著、社会认可、示范引领作用强的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七)在2019年被确定为“河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单位,各地要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愿申报,推荐参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参评机构”)共25家,(一)参评机构填写打印、经参评机构和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河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推荐评审表》(附件2),(五)机构章程和财务管理、服务规程等管理制度材料(参评机构加盖公章),符合参评申报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照《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示范机构评估参考指标》,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符合条件的拟参评机构,向社会公布“河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名单,“河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有效期限为3年,电话:0311-66908110、66908501附件:1.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参考指标2.河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推荐申请表3.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8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河北人社”(责任编辑:李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