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封市商务局、开封市财政局、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封市猪肉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汴商务文〔2023〕28号)要求,市商务局下发了《关于申报市级猪肉储备承储企业的通知》,通过县区商务部门推荐,市商务局牵头组成评审组,对各县区推荐的申报企业是否符合承储条件进行了评审,根据相关要求,现对评审通过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6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名单: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监督举报:市场体系建设运行科电话:22771868、22771821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