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11号)、《山西省大力支持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晋巩固衔接组〔2022〕6号)精神,按照《武乡县发展“庭院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23〕15号),下达衔接资金1000万元,根据各乡镇庭院经济项目实施进度,武乡县农业农村局于8月4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对2023年庭院经济项目资金进行第二次预拨付,共拨付资金256.5104万元,现将各行政村“庭院经济”项目第二次拨付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武乡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355—6390912附件:2023庭院经济第二次资金拨付统计表.xlsx武乡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