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雅人社办〔2021〕192号)、《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发〔2021〕24号)、《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宝兴县2023年脱贫人口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宝人社〔2023〕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7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3日(为期七天),如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与宝兴县人社局联系,监督电话:0835-6821390附件:宝兴县2023年7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