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根据《关于印发金华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政意见的通知》(金商务发〔2019〕94号)、《金华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金商务发〔2020〕39号)、《金华市商务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和内外贸一体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的通知》(金商务发〔2023〕3号)文件精神,各区对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和内外贸一体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第四批(鼓励做大做强)项目,经由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对上述公示结果如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金华市商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受理处室:金华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楼2015室受理电话:0579-82309307金华市商务局2023年8月7日附件下载:点击下载相关附件顶部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