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市直管2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结果及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同时,请各经营单位切实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并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附件:2023年度市直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结果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8月4日附件2023年度市直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结果序号单位名称地址卫生许可证号许可项目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情况1贺州市正东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183号贺卫公字〔2021〕第04号旅店B级2贺州市灵峰大酒店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8号一层、四层至七层贺卫公字〔2022〕第01号旅店B级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