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并邀请南亚各国商务主管部门联合举办,是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交流、互利合作的重要的国际盛会,自筹办之初,(三)南博会、昆交会口号、标语,以上标志已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除上述授权外,也未在云南省昆明市之外的其他地方举办过任何类型的会展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以下混淆行为:(一)擅自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南博会、昆交会相关知识产权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图形、标识、域名等,以及用于商业广告宣传、演出、商品或服务包装、商业网站与互联网平台推广、企业名称登记、域名登记等活动,(三)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与南博会、昆交会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我单位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执行委员会云南省商务研究院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