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经佛山市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通过的人员(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止(5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请认真受理群众有效投诉举报,及时查实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区级单位需经区级人社部门盖章),并对公示情况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请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送至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不支持邮寄),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并加盖单位公章,受理部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757-83330561、83395765邮政编码:528000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1栋104室附件1:2022年度佛山市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xls附件2: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