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大企业(集团)、央属在闽单位人事(教育、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名额,本年度全省评审遴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不超过5个,原则上推荐所属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直有关部门、央属在闽单位各1个(无符合条件的不推荐),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并向所在设区市人社部门报送,各设区市(含平潭)人社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或集体研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按中央规定分类分档予以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省级每年下达就业补助资金已包括用于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的补助资金,省属单位入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设区市、各部门要对2011—2021年期间建设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省人社厅、财政厅将适时对各设区市、各部门开展评估情况进行督导,各设区市请于9月15日前将本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材料(附宣传视频光盘资料)分别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附件1、2一式五份,联系人:1.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591-87534777、87547266电子邮箱:zynljsc@rst.fujian.gov.cn2.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联系电话:0591-87097719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项目情况表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项目情况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2023年8月2日附件下载:文96附件.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