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有关单位:2023年7月17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新的《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泉科规〔2023〕2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更好衔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新旧政策,特通知如下:一、2023年以前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原政策执行,2023年已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任务书签订阶段根据间接费用等方面的新政策执行,二、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新政策要求,完善间接费用管理、结余资金管理、包干制经费管理、科研财务助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泉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