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规定,经审查,隆昌市双凤镇2023年第三批陶洪亮等1名农民工符合返乡下乡创业补贴申报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实体名称经营地址企业所在镇(街道)注册时间行业注册性质是否本人在内江市首个创业实体拟补贴金额(万元)1陶洪亮511028********3233隆昌市兴根龙虾养殖家庭农场隆昌市双凤镇龙灯村双凤镇2021年9月23日养殖业个人独资企业是1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双凤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2-3682575),双凤镇人民政府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