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淮安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电话或书面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实名向淮安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淮安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联系地址:淮安区新城商务中心农业农村局1030室联系人:谢小军联系电话:0517-85912508淮安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3日附件1:自评报告附件2:创建自评分淮安区创建国家级安全县自评报告.doc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