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办理流程(一)放款前1.申报企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3.区县工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项目真实性、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将项目融资需求推送至各银行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6.银行金融机构与企业签订市级“技改专项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前,确保该项目符合办理“技改专项贷”的相关条件,银行金融机构于放款当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备放款情况,将《市级“技改专项贷”放款项目情况表》和签订的借款合同发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公务邮箱,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度印发市级“技改专项贷”贴息申报通知,区县工信部门按要求组织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申报“技改专项贷”项目贴息、担保补助和风险补偿,会同区县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等部门,二、有关说明(一)本通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