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经社字﹝2023﹞272号乐化镇、樵舍镇:按照《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你们上报的“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名单(见附件)及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经研究审核,我区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培训补助享受学生樵舍镇28人,乐化镇16人,共计44人,每生每学期按1500元发放补助,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金66000元,此外,同意补发樵舍镇自查出的,李玉淳、江小强、熊美芸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培训补助金各1500元,合计4500元,根据“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标准,我区第二批次2023年“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樵舍镇4.65万元、乐化镇2.4万元,共计7.05万元,补助资金从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中列支,附件:南昌经开区第二批次2023年“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对象花名册南昌经开区社会发展局2023年8月2日。